辦理結婚手續,本是一件喜事,但有人卻打起了“趁喜打劫”的如意算盤。近日,湖北省公安縣不少新婚夫婦向記者反映,在該縣登記結婚時,“被要求”進行宣誓,並繳納198元的“宣誓費”。(11月13日新民網)
  本來,情侶之間喜結連理應是件高興的事兒,到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辦理結婚手續也是喜聞樂見的有情人終成眷屬。一般來說,領個“本兒”也就是幾塊錢的事兒,為何到了公安縣就如此稀奇,必須先進行宣誓後才能領證,並且還要交198元?
  當記者對相關人員進行採訪後,得出的答案竟是“收費並非政府部門直接收取而是一家名為金喜緣婚姻服務中心的企業收取”,到底是群眾真的眼花,將“婚姻服務中心”看成結婚登記處,還是有人故意誤導?
  首先,即便是政府部門沒有收取此種費用,但相應工作人員也沒有提醒,還任由其收費,甚至說“按要求收的,必須得交”。這個“必須”,到底是婚姻服務中心必須讓交的,還是“有關部門”的硬性規定?如果是婚姻服務中心,那他憑什麼有權力規定消費者強制性消費;如果是民政局,這又是符合了哪條法律法規。如此誤導群眾,等於是在打制度擦邊球,進行搭車收費。
  其次,該企業收費點就在婚姻登記處旁,同在一個大辦公室,沒有嚴格“分開”。為什麼社會服務機構竟能堂而皇之與政府辦事機關同處一室,並且還能明目張膽的進行霸王式的強制性收費。身為國家工作人員不制止,反而放任其在眼皮子底下胡作非為,難道是有什麼貓膩,隱藏著見不得人得利益關係?
  是不是與某位領導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亦或者與整個部門有“合作”關係,答案還很難說。但無論是哪一種,都已經傷害到群眾自身利益。因掌握著“登記”權力,故而讓“宣誓”成為“登記”前提,讓強制性的“搭車收費”堂而皇之地與存,如此公私不分,政企不分,是權力的變相尋租。而這樣的亂收費現象損害的不僅是群眾利益,還有政府的形象及公信。
  為此,這樣的亂收費要亟待整理,及時理清,相關部門更要以此為教訓,及時自省、自查、自摸底,讓搭車收費、捆綁收費無處可藏,更要讓這樣的權力變相尋租無處可尋!
  文/賀錦  (原標題:“趁喜打劫”是權力的變相尋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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